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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擋地方發展 石虎保育擱置


中國時報【陳慶居╱苗栗報導】

苗栗縣政府在縣務會議通過的石虎保育及除草劑使用自治條例,29日在縣議會提案討論中分別被擱置及退回,審查會認為前案影響地方發展甚鉅,應慎重訂定條文;後案則另涉非農業區權責為環保局,內容應由該局研擬,因此會中分別作出擱置及退回決議,這個結果也備受環保及保育團體關切。

苗栗縣自然生態保育學會認為,可能議員對自治條例內容不夠了解,母法制定後當細節要再討論,學會反指議員也要再教育,相關單位會聚會討論因應。

苗栗縣議會最後1天討論縣府提案,其中有關除草劑使用管理自治條例,農業單位提出的只針對都市計畫內農業區的藥劑使用,作出適當的規範,審查委員會認為,非農業區之外的場域則應該由環保局研擬制定,會中決議將提案退回重新擬訂後再議。

而牽涉到嚴謹的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苗栗縣政府因應各界對降低開發行為對石虎生存環境造成的衝擊釋出善意,盼全力營造友善動物環境,落實棲地保護目標,提出了石虎保育自治條例,縣務會議通過後,審查結果備受矚目。

加強保育觀念更重要

三義鄉籍縣議員韓茂賢透露,審查會有2位綠營、7位藍營縣議員,針對石虎保育條例進行討論時,意外出現全數一致支持擱置的結論,原因是這個自治條例可能嚴重窒礙地方發展,因此凝聚暫時擱置條例的共識。

韓茂賢代表審查會發言指出,石虎最大的天敵是人類,人類可能危害石虎,但相對也可以成為保育石虎最友善的族群,他認為加強人類的保育教育觀念更重要,甚至傳統的巡守隊也加入行列,企業回饋投入施設廊道,避免石虎遭到路殺、被人類獵殺等,都是上上方案。

盼企業回饋 施設廊道

然而,一旦畫定了所謂的淺山保育範圍,哪怕只是30公頃,或許這個面積可能營救1隻石虎免於遭不測的命運,卻相對影響整體的地方發展,偌大的面積,可能開發後可造就3000人的就業機會,孰重孰輕?可能要進一步討論。




作者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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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長吳茂昆(左)在國家教育研究院台中院區主持闈場啟闈儀式。圖/中央社

持續近140日「卡管」事件,校長尚待就任,卻陣折:潘文忠吳茂坤部長兩名卡管大將,撇開一般謾罵與指責,在下有些法律見解與歷史觀察,分享給大家。

首先,吳部長任內所發給台大兩封公函,教育部認為是「行政指導」,依照《行政程序法第165條》認為:行政指導僅具勸導相對人作為或不作為,並無法律效力。且依照《同法第166條》,不能濫用行政指導,且若相對人拒絕,則不可因為拒絕而為不利於相對人之處分。承前,比較同法第92條行政處分的定義:行政機關、公權力、個別性、法律效力、單方性,然行政指導獨缺「法律效力」,兩份公函無法律效力,雞毛豈做令箭?至多延長爭議,豈能稱拔管已成?吳部長啊!捱了記觸身球,隊友卻仍被封殺,還能向上請功嗎?

以史為鑑,漢高祖劉邦時,開闢基業昂文臣武將如雲;待文帝、景帝、武帝朝時,能人早青黃不接,丞相由輔弼皇上,轉為皇上的執行長,只剩平庸。試想:中國一統尚且如此,偏安:蜀漢則有「蜀中無大將」、明鄭除國姓爺獨撐乾坤,後繼無人。國府播遷來台,命途多舛,多少良才隨時光消逝,教育巨擘:胡適、傅斯年等其學識與格局,豈能復有?今日見吳部長如是景況,更是廢書而嘆!

政務官豈可如走馬燈?二十年前,日籍紅星田村正和主演「紳士刑警」(日原名:古畑任三郎),有個橋段:相聲老師要刑警創造一個段子,今泉刑警說:「萬歲!萬歲!終於記得新首相的姓名,可是他又辭職了。」編劇三谷幸喜充分反應1990年代,自民黨垮臺後,日本頻繁解散國會,重組政府的窘況。

然而,近年從宗前經濟部長、楊前國防部長、到今日的吳前教育部長,任期最短不足一周,最長40多天,經濟、國防、教育,那個不是國家大事?日本是內閣制,總辭乃憲法規定;我們並非內閣制,各別閣員怎會如跑龍套?試想:一個律師若以教育部為對造,誤植部長大名 ,庭還沒開,未及具狀補正,部長換人,堂堂中華民國政府,怎會由重臣粉墨登場,演這麼一齣劇?

末查,《宋史第336卷》有個感人的故事:宋徽宗時,蔡京當政,要人刻「姦黨碑」長安石工安民說:「司馬光是海內人人皆知的好人,我不忍心刻這碑文,若長官一定要降罪於我,逼我刻石,懇請不要留我的姓名」工匠深明大義,知賢辨劣!古語云:「國者人之積」,怎樣選民,就選出如何政府,無怪臺灣「偉大」的民主投票,都得要「無記名」了。大丈夫立德、立功、立言,吳部長在任上,做了哪樁?午夜夢迴,選民能不自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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